2012年8月31日 星期五

亂唱的歌


最後一篇了。

『這張碟 少了這闕歌 損失的 相信不會很多
想講的 反正不太多 來聽著我聽著我 這亂唱的歌

我不知意義為何 就當是作者懶惰
能輕輕快快鬧著玩 亦很不錯
有何非講不可 有何非聽不可

我也哭過 或者吵過 唱壞 情緒也沒幫助
不過 什麼不過 下秒鐘我要快樂  
又何必嚕囌 不過想要唱一首歌』

認識我的朋友會知道,其實我從來都不是楊千嬅的粉絲。小時候不覺得她的歌好聽;到我長大了,她的歌又不像以前那麼hit。就是這樣,我一直錯過了楊千嬅。直至前一陣子,我意外地發現原來我的iTunes裡面竟然有她的精選大碟Simply Me。就這樣,我開始一點一點地追回失落了的楊千嬅。

在我重新發現楊千嬅的過程裡,我愛上了她的Minor Classics演唱會。同一時間,我開始寫作了。最初決定記錄在上海的一點一滴,其實完全是心血來潮,也沒有想過大家會不會看:畢竟,那是我在上海的經歷。把這些有的沒的寫下來,是希望將來也會記得原來自己也曾經有過那麼青春、開懷、無憂無慮的日子。誰知道一開始寫,卻一發不可收拾:由一頁頁空白的notes,到一點一點的把它給填滿;由只藏在腦袋裡的想法,到一篇又一篇的文章逐漸成形;由期待自己今天究竟會寫什麼,到看到自己的作品越來越多,那種滿足感是不可言喻的。可是,上海之旅很快便又寫完了。究竟還可以寫什麼呢?

一個早上,乘著地鐵,聽著楊千嬅,耳機恰巧響起《原來過得很快樂》,又恰巧,我被撞到了。這些恰巧便成就了《向楊千嬅致敬系列》的第一篇作品。就在我完成了它的那一剎那,我靈機一觸:既然我每天都只聽楊千嬅,不如來一個系列啦!每次選一個歌名來寫,看看會寫出什麼來!

就這樣,原本我打算只寫10首的《向楊千嬅致敬系列》,變成了15首的楊千嬅迷你精選系列。其實,到現在我也不知道有多少人看過,而看過的又喜不喜歡。不過,有人跟我說過,喜歡你的文章,還挺有趣的;看完你的文章,我現在聽多了楊千嬅;快點回來唱K,來個楊千嬅馬拉松啦。每次聽到這些或認真或搞笑的comments,對我而言也是一種鼓勵。我從來都不是文學型的人,咬問嚼字不是我的強項。我只希望隨性的分享我的所思所想。『我不知意義為何 就當是作者懶惰』 - 讓大家在地鐵等車、在餐廳等吃飯、在上班無聊的時候,能會心微笑,不至於無聊致死,就是我的目標:『能輕輕快快鬧著玩 亦很不錯  有何非講不可 有何非聽不可』呢?

既然來到最後一篇,就來個總結吧!整個《向楊千嬅致敬系列》有十首Wyman的作品 - 我不愧是Wyman的死忠粉絲呀!近乎是楊千嬅御用填詞人的夕爺有四首,剩下的一首是于逸堯先生的詞作。『樹大有枯枝』- 十五首裡面我滿意的大約只有十首。所以,我決定下次的系列一定要keep it short,太長的話就會開始倦怠了。這十五首裡面,有七首是點唱的。我事前也沒有估計過反應竟然會如此熱烈。有一些我想都沒想過納入我的『to-be-written list』的,我最後還是完成了。點唱了的你們,還喜歡嗎?另外,有兩首歌我是想寫的,但最後卻沒有寫。有一點遺憾。一首是點唱了的《零號》;另一首是《友誼萬歲》。《零號》就應該不會寫啦,因為已經超越了我的知識水平了。《友誼萬歲》呢,就要看我有沒有靈感來個《向楊千嬅致敬系列》Encore篇了!還有,謝謝上海。謝謝你給了我動力開始寫作。我是surprisingly地喜歡你的。而能夠在上海完成《向楊千嬅致敬系列》,是我的榮幸,亦是對上海最後的紀念。 

做人簡簡單單便開心了。只希望聽着我這15首亂唱的歌的你,不論是否『我也哭過 或者吵過』,也可以『下秒鐘我要快樂   又何必嚕囌 不過想要唱一首歌』。這個網絡上,本來就絕對不缺我這寫作人。但還是感恩,有你陪我一起唱這亂唱的歌。與《向楊千嬅致敬系列》結了文字緣的你,謝謝你。

2012年8月29日 星期三

超齡


倒數第二首歌了!這次選的是《超齡》。剩女這個topic好像已經過氣了很久。但不要緊,我不是一個愛追逐潮流的人。只要值得寫,我也就會寫。

『半部留白的戀愛經 青春與情感的遠征
當然我想 沿路碰著情聖 現在獨身亦不孤清
 美麗如童話的尾聲 眼淚和汗水的結晶
分幾次手 才換到入場証 踏進教堂 婚禮竟...

*令人煩擾 不過是我的虛齡 太遲無人認領
房間很悄靜 但我相信 不會沒救兵
隨心戀愛吧 永不超齡 帶著十八的心境
 順逆景 仍在安心等待月老的回應
共理想的對象看星 多晚亦有心情』

什麼是剩女?好像沒有一個特定的definition。只要上了年紀,大約30歲以上吧,還沒結婚,也沒有一個固定的男朋友,就會被納入「剩女」這個category裡面。我身邊有很多Aunties,就是大家所說的所謂「剩女」。中學時代,我經常跟她們一起吃飯。千萬別笑我。那時候的我,簡直當她們是偶像:有一份很好的工作不在話下,她們生活中雖然沒有男人,但卻從來不乏精彩:閒時去旅行,在香港的時候又有一大班朋友,最喜歡就是去尋覓好餐廳與朋友分享。在她們的帶領之下,我也吃過不少好東西呢!我當時就對自己說:第日,你一定要好似佢地咁:就算無男人,都要活得精彩!

懷著這種belief,我進了大學。當然,我沒有刻意迴避男人,去塑造一個「未來剩女」啦。但So far,我沒有男友,沒有戀愛過,也沒有大家typical所認知的「感情生活」。說我從來沒有擔心過,那是騙人的。我記得,有一個男生曾經狠狠的對我說過,如果大學5年你都未拍過拖,你這輩子也就別想了。聽到的那一剎那,我真心害怕了。哇噻!這輩子都別想戀愛,那麼誇張?跟身邊的朋友share我的恐懼,他們也會跟我說,快點拍拖啦!甚至有朋友想幫我拉紅線,將身邊的朋友介紹給我,希望我脫離這個「被逼出pool」的境況。

說實在話,「當然我想 沿路碰著情聖」啦!縱使我「現在獨身亦不孤清」,對生活也十萬分的滿意,但我益發覺得戀愛好像是生命裡面不能缺少的一塊:我的best friend說,我希望你快點戀愛,因為我覺得戀愛過的你,會比你現在好;也有朋友跟我說,你的文字有你的風格,但我相信,如果你經歷了戀愛,你的文字會更有靈魂。

這些,我不是不知道呀!只是,我總覺得我談戀愛的時間是不是還沒到呢?戀愛絕對不是隨遇而安。那些聽天由命啦、等上天安排啦、時機未成熟啦,其實全都是鬼話。如果,你活在你的comfort zone裡面,不擴闊你的生活圈子,不改善自己討厭的性格,不好好經營你的外在美,不把握身邊的機會,談什麼戀愛?交什麼男朋友?And too fortunately,I must say,我就是那個活在comfort zone裡面不想出來的那個懶惰女。不不,我不是不想認識新朋友,我也不是不想improve 自己。只是,我活在我的心態裡,不想出來。怎麼說呢,我好像還沒能接受身邊有一個「男朋友」,加入我的生活裡,慢慢把我的生活給綁死。我愛自由,更勝男友。

可是「令人煩擾 不過是我的虛齡 太遲無人認領」- 雖然還沒到那個虛齡,但我已經感受到那社會壓力了。在可以預見的將來,我深信「剩女」這個令人反感的標籤很快便會來到我的頭上。所以,我希望來個平反:「剩」什麼?現在女人是貨物嗎?要被挑選了才會有人生的價值嗎?那為什麼男人不結婚,不是「剩男」,而是「鑽石王老五」?女人不結婚就是「剩女」、「賣剩蔗」?還有,為什麼不結婚和沒有男朋友就要標籤她們?又唔見30歲升唔到經理級以上就標籤佢事業失敗?

我不抗拒戀愛,但我抗拒別人跟我說我何時應該戀愛。我記得,有一次看台灣的綜藝節目,有一個年過30的女星說,她的親戚不斷追問她何時和男朋友結婚。她一句轟回去:「干你屁事?」朋友們,「別對我講 請看錶」,我可不想那樣跟你們說話。因為我知道你們是為我好,而且我還顧念著我們的情分,而不是因為我說不出口。但如果有朝一日,我到了那個虛齡,身邊還是沒人,請你們控制言辭,不要逼我用更狠的話轟你們。

「房間很悄靜 但我相信 不會沒救兵 隨心戀愛吧 永不超齡 帶著十八的心境」- 要來的始終會來。我的心境,我的緣分,也是。

野孩子


懶惰了兩天,終於再次執筆寫《向楊千嬅致敬系列》。其實我沒有信心寫得好這首歌。但不知道為什麼我很堅持要寫。除了是因為有人點唱了,亦是因為這是我第一首真正認識楊千嬅的歌。所以,怎麼說呢,就是很有寫的價值。

『明知愛 這種男孩子 也許只能如此 但我會成為你最牽掛的一個女子
朝朝暮暮讓你猜想如何馴服我 若果親手抱住 或者不必如此

許多旁人說我不太明瞭男孩子 不受命令就是一種最壞名字
笑我這個毫無辦法管束的野孩子 連沒有幸福都不介意』

每個人在人生中都總會愛上一兩個人渣。而人渣的種類可以很廣泛:例如,他是一個花心男,見異思遷,出軌當食生菜;她超級港女,最喜歡指使男生為她做這座那,也不會覺得歉疚;他很專一,但專心的對象還有朋友、家人、興趣,而妳,是最可有可無的一個,有時妳甚至會覺得自己是擺設;她對你若即若離,你也不知道你在她心目中的位置,直至有一天你在街上碰到她跟男朋友手拖手在逛街,恩愛得很。

正正因為有這些例子的存在,一個term就這樣衍生了 - 「想愛而不敢愛」。這個term其實很吊詭 - 為什麼想愛,卻又不敢愛?你會說,那是因為如果真的愛的話,我們會受傷的。不是嗎?人越大,就會發覺愛並不是無條件的。就好像有一次,我和3個男孩子去吃飯,話題不自覺邊扯到愛情。我問他們,欸,如果你們未來的另一半人工比你們高,你們接受得了嗎?他們你一言我一語,大意就是:可以,但不能高太多,最好比我少啦。我再問,比你聰明能幹又怎樣?3個男孩的答案不一樣。有一個說,生活細節上精明,其他方面笨最好啦。另一個說,我不介意take care她生活上大大小小的事,但最好她的intellectual level不要太低。最後一個就說,平均就好,但最好還是比我笨。總的來說,就是:不能各方面都比他強。我也不止一次聽男生說過,如果女生的家庭背景太好 - 正確一點來說,比他們好 - 他們會不敢追的。原來「竹門對竹門,木門對木門」的思想還是存在的嘛!

我不知道為什麼有男生會對我說因為女生是感性的動物,所以不會談那麼多條件。在我看來,女生其實比男生還要現實,還要重視條件。可能女生在挑選男朋友的時候,不會太著重物質 - 港女除外。但如果他是一個玩世不恭、「難道你又適合安定」的男生,我想除了「門當戶對」的女生以外,正常的女生也會思索再三才決定會不會「搏呢一舖」,和他「在蜜月套房遊玩過」。有guts的女生,可能就會試一下,「使死咩」;但絕大部分需要安全感的女生,就會想「擠得進你臂彎 如情懷漸冷 未算孤苦也伶仃」,那又何苦令自己辛苦呢?還有第三種女生。她不是不想愛。只是,她知道他們不會是合襯的一對。勉強是沒有幸福的,那還試來幹什麼?

在這種情況下,很多女孩子都會非常樂意代入「野孩子」這個浪漫卻痛苦的標籤中,高呼著「明知愛 這種男孩子 也許只能如此 但我會成為你最牽掛的一個女子」。但其實,世人總是把事情想得太美好,太浪漫。這個世界上並沒有那麼多痛苦的浪漫和不能愛的辛酸。你選擇不去愛,most probably 是因為,你愛的不夠深。首先,人總是為自己著想的:他是playboy,我卻不是playgirl。和他在一起,我沒有安全感,因為他會隨時劈腿。所以,這個遊戲我玩不起 - 說穿了,是因為你不能接受付出跟收獲不成正比。另一個perspective,就是你愛他,但你的愛裡不包括信任:你不相信他跟你在一起之後會專一地對你。換句話說,其實你不但不信任他,你也不信任自己,不相信自己有能力把他留住。這其實不算愛:因為真正的愛情,一定會包括絕對的信任:對他,對自己也是。

沒有勇氣踏出那一步,缺乏的,是足夠的愛。「我也笑我原來是個天生的野孩子 連沒有幸福都不介意」 - 其實你不是不介意沒有幸福,你只是還沒找到那個你願意馴服的野孩子。

2012年8月27日 星期一

化 X《記2012。驛番外篇》之上海招親之旅


這次的題目有點長,但沒辦法啦!難得我竟然能夠找到一個不負面的方法寫我想寫很久的《化》,同時又可以紀錄一下我在上海的所見所聞,長一點也在所難免了。不要誤會我在上海招親呀!我還沒有那麼desparate要找一個人就這麼嫁掉。而如果我真的是那麼desperate,我也不會與大家分享啦!我還要面子的好不好?

『一巴一巴 情感打不化  
沒碰著你   再愛誰未算假

何必擔心下半生 何苦不信任緣份
談多幾次心 自然就似情人 唯有甘心
無需等的別要等 庸碌一世沒遺憾
人家不費心    亦能恩愛互吻   誰說別人未襯』

今天,我終於『的起心肝』,去了同事們說了很久的人民公園參觀那個我嚮往已久的『招親大會』一探究竟。好像是在我上班的第一個禮拜吧,同事們已經很『順便』地去了這個景點,還回來熱烈討論過了。可惜,我週末不是去了上海以外的地方玩,就是沒有心情舟車勞頓,特意在週末也回去上班附近的地方,只為了看招親大會。但由於這是我最後一個在上海的週末,我終於成功逼自己去這個期待已久的景點了!

我說的招親大會當然不是古代那種要比武呀、搶繡球呀的招親啦!如果有看過《春嬌與志明》,你應該會想像得到:就是June拉春嬌去湖邊相睇,之後遇到那個說自己兒子長得像梁朝偉的姨姨的那種招親大會呀!其實,我已經風聞在大陸這種招親大會很火紅很久了,但我從來也沒有想像過自己竟然能夠置身其中。

招親大會是在人民公園裡面進行的。有興趣的朋友,記住,招親大會只在週末舉行,不要走冤枉路呀!一踏進招親大會的範圍,你就會發現行人道的兩旁都掛著一條長長的繩,下面懸掛著一張張的CV - 有些有照片,但大部分也都沒有的:很正常,因為我看那些有照片的,真的是『唔擺好過擺』。這些CV上面,內容可以包括:簡單形容一下樣貌 (例如膚白、長相佳、長相普通 - 真老實)、歲數、戶籍、學歷、身材(例如不瘦不胖)、性格(例如知書達禮、文靜)、職業,還會有父母的背景(例如母親是知青、父親是退休工程師)、有沒有婚房、收入、居住地區等。

當然啦,CV上除了要推銷出去的『貨色』之外,亦會寫明對『買主』的要求 - 總不能找一個條件差強人意的『呀水』呀!畢竟也是婚姻大事,『唔係賣棵菜』。那些要求也蠻有趣的。首先,大部分也要求對方是上海人或優秀新上海人 - 我覺得這 to some extent 都顯示了上海人還是有一點看不起外省人吧。其次,如果是女孩子招親,絕大部分也會要求男方要有婚房;但如果是男方招婚,就不會要求女方有房子 - 典型男性主導社會。其三,大部分也會對性情有所要求,例如要人品好、孝敬父母等等。最有趣是對方可以『短婚未育』 - 我估這個phrase的意思是曾經短暫結婚,但沒有子女。也不要以為只有30歲之後,40歲之前的才會招親呀!我看到年紀最小的是90年出生 - 22歲;最大的是37年出生 - 75歲。

場內除了CV之外,很好看的還有眾生相。不要以為當事人會在現場呀!是不會的。場內的人不是父母,就是婚姻介紹所的『媒人』。年邁的父母不是自己拿著子女的CV,坐者等有興趣的『買家』『買定離手』,就是堆在婚姻介紹所的攤檔問長問短,再不是就是與別的父母閒聊,期望能夠從中找到那個對的親家。

而為什麼我覺得這個招親大會完美演繹了《化》這首歌呢?場內的父母全都是抱著『把自己女兒嫁掉』或是『幫兒子找個好老婆』的心態在癡癡地等的。我想,如果你問他們:『欸,你們真的就這樣找女婿媳婦?有沒有想過你們的兒子女兒愛不愛那個人呢?』他們應該會說:『談多幾次心,自然就似情人哪!哪有那麼多愛不愛?咱們以前也是盲婚啞嫁的啦!相處多了,自然就會喜歡的啦!』

我不知道這種招親大會的成效是怎樣:究竟它為多少人繫起了紅線?又有多少人因它而『結得成婚』呢?說實話,我無意質疑這種『相睇』的功用 - 我今天看 Yahoo!才知道原來王馨平和她的老公也是在一個「相睇」聚會裡面認識的。他們的婚姻,可能比那些『一見鍾情』、『自由戀愛』之後才結婚的還幸福美滿 - 香港離婚率長期高企也不是新聞啦!所以,我從來都不會看不起去『相睇』的人的。『相睇』只是一個讓你認識 potential 對象的場合而已,跟去 party 認識 friends of friends 其實沒什麼兩樣 - 只是,如果去『相睇』,大家就是『擺明車馬』找結婚對象,就好像有一點,呃,desperate 的,意味。而無可否認,在『相睇』中遇到真愛,真是比中六合彩還要難。然則,又有幾多對因『相睇』認識然後結婚的 couples 真的是覺得對方是真愛、是命中注定的那個才決定和他結婚的呢?我想,應該是少之又少吧 - 選擇走到『相睇』這一步,甚至願意讓父母把自己拿到招親大會裡面『拍賣』的(我唔相信佢地唔知情!),如果不是不願意逆父母的意,就是自己也很想結婚啦!而看那些招親CV列出來的要求 - 除了性格之外,基本上全都是有關對方的外在條件,我相信,只要有一個人能夠符合所有條件,而男女雙方又能夠溝通得了,那應該就會成事了吧。

『如果戀愛為結婚 如果擁抱為名份  何苦等半生 沒人沒有情人 如果甘心』- 這是現實。為什麼我拖延了那麼久才寫這一篇,其實是因為這首歌實在是太負面卻又太現實,但我又實在不想把事情說得那麼慘。但無可否認,有些事情真的只要看化就可以了。說實話,有多少人真的會遇到Mr Right和Miss Right 呢 - 老左,唔好講Mr Right啦,有一個人,甚至係隻貓,可以係自己身邊陪住自己,唔會孤孤單單,已經好好。而其實,如果你認為結婚是你人生必經的一步,可能有一些地方你必須要『睇化』:你喜歡的人不一定就會想娶你,因為沒有人說過戀愛的終點一定是婚姻。所以,夕爺講得好啱 - 『忘愛自然合襯』。

如果,你只求有一個伴在你身邊的人,那你是時候看化了。但如果,你長相廝守或者結婚對象必須是你愛的,那麼,請你一定要堅持你的堅持 - 因為,我還是喜歡那個不向現實低頭的你。

2012年8月25日 星期六

煉金術


這首歌點唱了很久。其實我是很想寫的,但實在很難拿捏應該用哪個角度去寫。一直拖到現在,我覺得應該可以了。

『給我一團熊火試煉我 證明我這麼狠狠愛過
期望不多 只要得到過 你身旁 那寶座
給我一場洪水冷靜我 眼淚太多已匯聚成河
力竭聲嘶 請你喜歡我 什麼事都做過 都不能感動你麼

原來暫時共你沒緣份 來年先會變得更合襯
頑石哪天變黃金 我可以等
溶合二人是哪樣成份 但願虔誠能顯得吸引 用五十年溶化你 成就 金禧一吻』

很多女孩子都很喜歡這首歌 - 融化一個浪子或者是一個原本不喜歡自己的人,我想大部分女孩子即使口裡不承認,心裡也有這麼一個悄悄的願望吧?無他,人呢,總是希望得到更多,即使手裡已經擁有很多:相識遍天下,卻無法忍受那一個不喜歡自己的人;有一份很好的工作,比下有餘啦?但不,因為比上還是不足;已經有一個『樣靚身材正』的女朋友,但面對外面那些『散餐』,『唔食又對唔住自己吖!』。加上人總是犯賤的:喜歡自己的不喜歡,偏偏喜歡那個從來不把你放進眼內的衰人,還愛得死心塌地。最致命的,是女生其實在某方面來說比男生更為好勝:你唔鍾意我吖嘛?好!我要令你終有一日為你講過呢句野而後悔!即使,其實她根本不是那麼喜歡他。但為了一啖氣,她願意相信自己其實是十二萬分的喜歡他的。所以,『唔理三七二十一』,搏左先算。

這類型的苦戀的結果通常會有四種:第一,時間過去,你發覺你是不可能扭轉他的心的,所以你選擇放棄;第二,你遇到第二個,感情有著落了,所以光榮引退;第三,你還是忘不了他,但性格使然,你不會做什麼去得到他的心,所以你只好等自己慢慢忘了他(這個category比較common。而我承認,我會是其中之一);第四,你不甘心,決定癡癡的等,做盡所有事去感動他,融化他,希望有朝一日你們會『有情人終成眷屬』。這首歌說的是第四種情況,我估計應該也是最少人會做的選擇。

起初聽這首歌的時候,我其實跟大部分的女孩子一樣,覺得『好感動喔』!一個女孩子為了愛,為了喜歡的人,面子自尊都不顧,願意做所有事來感動他,就是一心要融化那顆冰冷的心,即使機會很微很微。直至要寫這首歌,我發覺我想不到應該怎樣去寫,所以決定要做一做research。想不到,就是這個mini research,把我對這首歌的既定想法給徹底扭轉了。為了讓大家充分瞭解剩下的這篇文章,我會花一點篇幅交代一下這個research的。

Research的對象是兩個男孩子。為了寫作,我以後還是需要大家的意見。所以為免大家不願意再提供資料,這兩個男孩子的身份將會保密。但我必須簡單交代一下他們兩位的背景,因為他們的背景對大家如何看他們的觀點是很influential的。首先,他們絕對不是花花公子,也不是那些玩弄感情的人。我主觀認為他們在男人中也算挺好的。其次,他們有另一半,而且是專一的對待對方,並沒有『吃散餐』的往績。

Research的重點問題,就是環繞著:『如果有人好鍾意你,係咁追你,但係你本身係唔鍾意佢嘅,你受唔受?』當然了,除了這條主要的問題以外,我中間是加入了很多follow-up問題的,但那些不算很重點,所以我就會略過。雖然我現在無法好好recall究竟他們每一條問題的答案,但得到的結論卻也八九不離十:首先,要視乎那個女孩子的樣貌、身材和性格(已按重要性排列);其次,要看自己那時候有沒有另一半。至於那個女孩子是否很鍥而不捨地追求他們,那不是重點,也不會列入考慮因素之一。我盡最後最後的努力問他們:『即係,佢點追你,你都唔會動心?』他們有一剎那的猶豫:『呃,咁又唔可以咁講嘅!如果佢樣呀、身材呀、性格呀都唔算差,又咁啱我身邊無人,而又去到適婚年齡,我又唔覺得佢好惡頂,我可以考慮下嘅!』

諸位,知唔知咩叫殘酷嘅現實呀?如果唔知,我依家話你知吖!呢個就係其中一個最佳例子啦!Take their background into consideration,他們不是playboy,不是單身,不是未拍過拖的宅男,是兩個很normal的男生。然而就是因為他們是如此normal,我才覺得這個research是如此的meaningful:天呀!原來係咁架?雖然,現在想一想,其實他們的想法很正常。這,只是女生愛浪漫的錯。

說我破壞浪漫也好,現實也好,我發覺愛情原來不是時間可以培養的。可以培養的是感情,不是愛情。你喜歡一個人,不斷做所有事來感動他、打動他,希望他會接受你,不是不可能。只是,不要期待那是愛情。因為,如果他也喜歡你,他不會要你無了期地等、無了期地付出。所以,如果他最後接受你,那充其量只會是感情。又或者,是現實迫得他必須要低頭,選擇那個『樣、身材、性格都唔差』的你;再現實一點,在他選擇你的時候,他可能只是在用他的下半身思考。

我無意質疑我的偶像。只是,一個填詞人,有時候還是要利用一下少女們的fantasy才能令一首歌hit起來。對於生活在現實而不是wonderland的姐妹們,如果你們想要修煉一下鍊金術的話,please go ahead - 因為,有時候過程是比結果重要的。As long as you enjoy the process,我覺得這無可厚非。不過,如果你最後真的『成就』了『金禧一吻』,請忘了你看過這篇文章。最重要的,是忘了那一句 - 『他可能只是在用他的下半身思考』。 

2012年8月24日 星期五

MR.


繼續《向楊千嬅致敬系列》!昨天靈感欠奉,有一點想放棄的時候,晚上看從香港帶來的Cosmopolitan,信心就全回來了。哪個作者我就不說了,因為她應該還蠻多粉絲的。但篇幅短不在話下,連內容都老生常談到不得了!我再想一想自己的作品,怎麼都不覺得自己有那一篇是比她差的呢?就這樣,靈感不知道怎的就來了!可惜今天office的network很有問題,加上突然有事情要做,所以要擱到晚上才能發文了。

轉眼就來到第十篇了。『十』這個數字不知道為什麼總是特別的、好像代表了一點什麼。是什麼我不知道,但由於要紀念『十』這個數字,就『賣大包』跟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愛情觀好了!我是很變態的。如果我在K房唱這首歌,我會很大聲的對所有人說:『呢隻歌我係點俾我未來老公聽架!』

『不必加班去贈我鈔票 不必溫書去入劍橋  不必飛車去讓我心跳 毫不重要你想我喜歡你 甚麼也別要改 從來無人嫌你這樣 你這樣才像你』

不知道你們有沒有遇過這樣子的朋友呢?已經有另一半了,但還是經常挑剔他、質疑他、處處找他麻煩。例如,她找到的那個他,十分穩重。雖然做公務員不會賺大錢,但一定不愁生活。漸漸卻又眼紅人家的男朋友高薪厚職,又是IBanker,有社會地位,忍不住就拿他與別人比較:『你睇下人地呀!同你同期畢業,已經賺緊10萬蚊一個月啦!你?咁多年都係得個2萬幾3萬頭!無鬼用架你!』;認識他的時候覺得他樸實、不浮華、節儉,但現在就嫌他穿衣沒有品味,逼他進修fashion的知識,帶他shopping,要他穿不適合他的衣服,只為了帶他出去見人時不失禮自己;當初喜歡他性格隨和,什麼都無所謂,但慢慢卻嫌他沒有上進心,過分追求生活品味,工作上卻又不夠搏殺;在Club裡面結識他,喜歡他會玩不會悶,還會令你笑;時間過去了卻又不滿意他身邊太多女性朋友,令自己缺乏安全感。

人總是貪心的。當初喜歡的那個他,時間過去了,總會有地方讓你看不順眼,令你想要去改變他。雖然人總是吹毛求疵的多,而缺點這種東西實在是需要多點時間才會浮現出來,但為什麼相處久了,他的優點竟然縮小了,缺點卻被放到無限大呢?是你覺得不能再忍受他的缺點,還是其實你已經不想再忍受了?如果他改變了,你因而多愛他一點,那其實你是愛真實的那個他,還是那個因為你要求,所以才改變了的那個他?而如果他改變不了,你是不是就不再愛他了呢?如果是這樣,那你其實只是喜歡一個你塑造出來的理想對象,而不是那個他,不是嗎?

人一定會有缺點。而對我而言,喜歡一個人,就是喜歡他的全部 - 很多人都這樣說過,這觀點也已經變成老生常談了吧?但別說我老套,我一直是這樣相信著的 - 我不覺得自己完美得毫無缺點。所以,我也不可能要求我的另一半是一個完人吧?

而為什麼我會說這首歌代表了我的戀愛觀呢?其實是因為我look for 的那個Mr. Right一定要有缺點。聽起來很荒謬是不?其實不是的 - 因為我相信當這兩個不完美的人在一起之後,他們會成為最完美的一對。呃,這樣說好像很抽象,但其實很簡單:我相信這世界上會存在著那麼一個人,我們能夠互補對方的缺點,同時把彼此的優點放大。我承認,我一直是這麼幼稚地認為著的。只是我還沒找到那個對的他。所以,如果有朝一日我戀愛了,然後我發覺我不能包容他的缺點,那我不會試圖改變他 – 因為我們根本就不合呀!更何況,他總會找到那個對的她,能夠使他的缺點變成優點,同時把他的優點放得更大 – 那我又何必破壞上天的安排呢?

『寧叫人打仔,莫教人分妻』,我梗係唔敢叫大家快D飛左你唔想再頂嘅個個佢啦!更何況,這只是我幼稚的愛情觀而已,你相信的跟我相信的不一定就會一樣。但如果,你對著你現在的那個他以及他的缺點,你不覺得『已經夠喜歡你 甚麼也沒缺少 從來無人嫌你這樣 你這樣才像你 怕你變了尋遍世上 再也沒人像你』,then more probably than not,well,I should say,in fact,you two are not a perfect match. 而其實,唔係perfect match係唔緊要架 - as long as what you are looking for is not something perfect, but just a random “MR.”.

2012年8月22日 星期三

上海隨筆


當習慣了每天早上都寫一點東西,要我突然不寫實在是太太困難。但今天我就先不繼續《向楊千嬅致敬系列》。因為已經來到第九篇了!剩下的quota不多,就要選擇一些我真的想寫的來寫。我還是會收點唱的,但點不點到你就難說了!至於已經點唱的,我其實還在考慮寫哪幾首。就給我一點時間吧!還有,作為一個寫作人,我是真的希望大家可以給我一點意見,尤其是《向楊千嬅致敬系列》已經來到尾聲了,很想聽聽大家還喜歡不。

我不知道我會不會再寫上海。但由於快走了,為免因為我太多東西要處理所以沒有時間記錄在上海的最後點滴,今天就來一個隨筆好了。

上海這兩天天氣都非常清涼,有一種秋冬的氣息。是因為它知道我就要走了,所以不捨了嗎?現在上班的時候,走向常熟路一號線的路上,我都會不經意想到這條路我竟然已經走了差不多40天了;午餐吃『家有好麵』吃得很麻木,但卻又會不期然的想起回香港就沒有這樣好又這樣相宜的上海麵吃了;走了不知多少次的南京路步行街看起來也是莫名的可愛;還有我的家,那個雖然只住了40天但我已經把它視之為家的家。那麼多的不捨,那麼多的懷念。要我想像在個多星期之後便會回到香港,我竟然覺得那是不可能,是unimaginable的。

昨天跟香港的朋友說起自己很不捨得上海。他說:『不是吧!怎麼我在上海的時候沒有這樣的感覺?』實際上,上海對遊客而言,吸引力其實並不是那麼大:景點不算多,價格也不特別相宜,衛生情況也不特別良好。但可能我們八字很合吧,我覺得生活在上海真的很舒服,很有趣,可供發掘的地方也很多。

當離開是必然,就把時間都玩掉,留個美好的回憶吧!所以這幾晚都是玩得比較瘋,好累,寫作也特別不得心應手。但寫作可以慢慢來,玩樂好像不能等。我慶幸,有女孩和男孩123跟我一起瘋。雖然只認識了短短6個星期,但不知怎的好像已經認識了很久。當然,這麼短的時間我們彼此的了解也不會很深。但還是那句,本來我絕對是討厭有兄弟姐妹的。但如果有這種弟弟,現在看來也不算太壞嘛!

好啦,本人其實不喜歡把東西弄得太感性。簡單一句,很高興認識大家。至於以後能不能keep in touch,我是現實的。在異地能夠保持友誼是因為大家都把生活和煩惱留在家裡了。當回到了家,心境不一樣,環境也不一樣的時候,還能保有那時候認識大家時那種赤子心嗎?我不知道。但我希望我們可以。就是這樣。


題外話1:記錄一下男孩2昨天的金句。

打桌球。對手是一個挺漂亮的女孩子。打得很慢。急躁的男孩2很燥。

男孩2:『頂咁耐架!』

我:『人地女仔黎架!俾D耐性啦!Be a gentleman please!』

男孩2:『I am a gentleman in a hurry.』

我知道不好笑,但還是想記錄下來。可能是因為快走了,這些有的沒的的無聊笑話也好像顯得格外珍貴。而其實,他有很多金句。很好笑。哈哈哈!!!(例如,鐵閘理論)


題外話2

其實我覺得我這個人還挺厚道的,因為很多時候我都很無所謂,很easy-going的。所以,我是十分amazed by the fact that 我竟然可以在一個office裡遇到兩個令我覺得『你好惡頂』的人。這一段是後補的。為什麼後補?因為當我剛剛坐下,不經意一看,就看見一個大大的、張開了的、預備睡覺的嘴;因為今天我還聽見了超大聲的吃包聲,而這種聲音令我不想再光顧『巴比饅頭』,而事實上,自從我聽見了這種聲音以來,我沒有再光顧過;因為有人以為『welfare pack』是一個遊戲;因為大學生竟然不懂得自己上網找資料,要問Supervisor『我想知道多D關於經濟嘅野呀,點先可以知多D呀?』

而其實最近這兩個星期我是萬二分的想離開office的。因為我認為我的智商深受影響了。In a bad way。我覺得,我蠢左好多。

慶幸,我只有六個工作天to go,而不是六個星期。

2012年8月21日 星期二

私奔


其實我並不想寫太多愛情二三事。但奈何很多楊千嬅的歌也與愛情有關,加上大部分的點唱也是愛情為主,所以在順應民意之下,也就變了愛情-oriented了。今天我選的這首是點唱的,但卻恰好不是關於愛情。

『原來我有的是時間 其實缺少的是糜爛
現在就摘去了光環 穿起閃與亮的衫
其實我的心事    曾如天空那樣藍
只可惜天國缺少車站
青春有價 寂寞無限     盡量犯錯 錯了亦有賺

窮途末路時私奔更好    私奔永遠不枯燥 躲於陰暗地牢
沿途陌路人向獵物逐個追捕     獵物和獵人對抗而愛慕
窮途末路時與地球同類散步     狐狸追我而我在覓我命途
窮途末路時放任地大笑有多好
沒愛人更有權隨意做 原來狂花愛末路』

私奔是不是就一定要兩個人?好像是呀!電影裡的、電視劇裡的私奔從來都是一男一女,連兩男或兩女的我也好像沒見過。故事內容呢,不是女方是千金小姐,父母反對她跟窮小子在一起,所以他倆就相約私奔;就是女孩跟男孩的家族是世仇,所以如果他們要繼續相愛就必須要相約私奔;再不是就是已婚婦人跟年輕型男出軌,接著決定要放棄家庭,與型男私奔去了。看來,私奔這個term,根本天生就是tailor-made for 那些苦戀的couples 的嘛!你試下同D 熱戀couples講呀,『喂!你地使唔使私奔呀?』佢最多會話:『私奔?好啵!增加情趣呀嘛!』你再認真同佢講:『唔係呀!我認真問架!』佢應該都廢鬼事睬你。

這首《私奔》,講的卻不是兩個人的私奔。你會問:『下?唔係兩個人,唔通一個人私奔咩?』沒錯,就是一個人私奔。其實,這個世界沒有很多事情是不能一個人去完成的。只是,more often,一個人做,看起來會比兩個人做孤單寂寞。例如,在餐廳吃飯,一個人,沒有伴,看著隔壁桌子的熱鬧,你就只好拿出iPhone消磨時間,whatsapp一下朋友,希望『朋友快D覆我啦』,然後證明自己其實也並不是孤獨一人;例如,在戲院裡,一個人看電影,看著人家一大堆朋友相約看戲,心裡總是有點不是味兒;例如,在boutiques裡面試衣服,看著別人的男友很有耐性的等著女朋友問『呢件好唔好睇呀?』,你心裡一定會嘀咕:麻煩女人,但心底裡卻會羨慕人家有這麼一個要好的男朋友,願意陪女朋友去逛街。

是這樣的。人,是群居動物。要自己一個,沒有伴兒,會寂寞,會悶,會無聊,十分正常。縱然如此,人需要獨處卻也是不爭的事實:沉澱自己,發現自己,明白自己,才會知道『原來我會享受害怕』。這些自然不可能與一大堆人一起做。就像我。我很習慣獨處,也享受獨處:因為只有獨處才會顯出能與朋友一起消磨時間的盡興。也只有獨處,能讓我自己跟自己靜靜對話,了解自己多一點。也只有了解自己多一點點,然後嘗試忽略其他人的想法,你才有可能發現其實做人不必太認真、太執著、太計較世人的目光。

人經常會忘記其實『原來我有的是時間』,往往在人生裡追逐著那些看似實在但其實並不的名與利,追趕著那些大家都窮一生之力追趕著、看似必須的東西,而不斷為努力而努力,為奮鬥而奮鬥,為得勝而得勝:因為人人買樓,所以我都要買;因為個個女人去到30都會結婚,所以我都要趕場,30之前搵到個肯要我嘅嫁左佢;因為依家D『知識分子』個個都有master,所以我都唔可以執輸;因為讀商科賺錢,所以我都要讀商;因為入名校馨香,所以仔仔都要入。很多『因為人地都...』,但就沒有了『我想...』,那其實是可悲的。不不,我不是說你不能選大家都選的那條路。只是,你有想過那是不是適合你的嗎?除了這條路之外,你可以有別的選擇嗎?大家都認同的人生路,就是你決定了,在你不能重來的人生裡,要走的那條路嗎?

當然,你會說理想是理想,現實是現實。沒錯,有很多限制是外人沒辦法明白的。譬如家庭、經濟考慮、健康情況,甚至個人的能力問題,這些是無辦法控制也無辦法改變的現實。現實是殘酷的。這每個人也知道。但就是這個現實,令你要放棄你只能活一次的人生嗎?你的人生就要那麼輕易的敗給那個討厭的現實嗎?你的價值竟然就是這樣渺小,渺小得你不願孤注一擲嗎?

我並不這樣覺得。一個人的價值,不是看他賺到了多少錢,買了多少幢房子,在社會上地位的高低去決定的。很多時候,就是看你怎樣看你自己,value 自己,衡量自己。所以,試一下和自己私奔,把自己放逐到天涯海角吧!當你發現自己『原來有的是時間,其實缺少的是糜爛』,請記住『青春有價,寂寞無限』:在你可以輸的時候盡情的輸,在你可以糜爛的時候盡情的糜爛;在你可以犯錯的時候盡情的犯錯吧!記住,沒有任何人任何事是輸不起的。只有你自己才是你唯一輸不起的東西。而在你『盡力浪擲剎那芳華』的時候,你會發現,當你『再不需要回報和代價』,你只是你。只是那個小時候胸口掛著一個勇字,在昂然地笑看這個荒謬天下的你。

傻仔


在這麼沉重的幾首歌之後,來一首輕鬆一點的吧!寫得很輕鬆很小品!不過可能你還未聽過這首歌。沒關係,現在去聽聽看吧!

『我知過份  鍾意玩捉錯用神 明知你   最後亦無份 亦任你犧牲
我知過份 冇鍾意都俾訊號人 無聊請你現場助慶 就算寵物亦會得到個熱吻』

我很喜歡這首歌。翻查資料,才知道這首歌原來是伍樂城和黃偉文的『新廣東歌運動實驗2號』。如果我沒有記錯,這首歌應該是有派台的 - 畢竟是新曲加精選裡面的唯一一首新曲嘛!但這首歌好像不是太popular。也難怪:第一,這首歌跟楊千嬅的個性實在是『大攬都扯唔埋』;第二,誰人會願意承認自己是歌詞中形容的那個,呃,『收兵女人』?但不popular的歌其實反而更有研究價值 - 這也是為什麼我的《向楊千嬅致敬系列》中cover的大部分都是side-track而不是hit爆金曲的原因。

何謂『收兵女人』?我想大家身邊也都會有這種女孩子吧 - 外貌還不錯,性格。。。還可以啦,嫵媚,溫柔,嬌滴滴,這些是一定的。而這些女孩子身邊,往往會有不同的男孩子在她身邊出出入入,幫忙做這座那:搬屋有A君;去shopping就搵B君幫手拎袋埋單;食貴野一定要同C君,因為佢有黑卡,埋單型D;平時悶就D君啦,講野夠幽默夠好笑,唔怕悶呀嘛;如果去旅行,of coz 要搵E君啦,唔但只識多國語言,仲有大把friend係外國,可能仲俾我識到個F君。

在普通女孩子的角度,這些女人完全是要不得:使人唔使本,勁衰囉!又唔係鍾意人,就唔好俾D錯誤signals人啦!而身邊沒有另一半的,尤其是還未開齋的(例如本人),心底裡一定是更不忿:有無搞錯,我咁好咁索又識尊重男人,點解D男人竟然咁無眼光,寧願為個咁嘅賤女人付出,都唔俾我為佢付出?

話是這樣說,但不能不承認,作為一個正常女人,在最最心底的那個位置,還是虛榮的: 可以吸引男人為自己仆心仆命,嘩!我都想呀!唔使多,兩三個我就好夠啦 - 這也解釋了為什麼普通女人會對這種女人有一種莫名的敵意。不過,講真個句,如果D男人竟然俾D咁嘅女人吸引到,佢絕對唔會係 my cup of tea 啦!咁我理得個女人點對個男人,個男人又點為佢付出呀?

而在男人的角度,這些觀音兵自然也是十分要不得的:簡直就係敗壞男人嘅名聲啦!D女人叫你做咩就做咩,你仲係男人黎嘅?你無主見架?無威嚴架?為左媾女搞到自己咁節墮!你唔好同人講你識我添呀!這等等等等的不滿聲音,未聽過也可以估到。

說實話,我其實也很好奇為什麼平常那麼重視面子的男孩子會願意這樣付出。除非他是傻的,不然的話其實也很容易估到自己是兵呀!但昨天,我發覺自己的好奇實在來得太無聊。因為,男人的好勝心實在是超越了我的想像。如果他們可以為了贏一場枱波而努力練波,不肯離開酒吧,那為了得到那個大家都認為他不可能得到的女生無條件的付出其實也並不難理解呀!尤其是他還沒得到她,而他又很想得到她 - 吃不到的葡萄係酸嘅,知無?好勝心以外,我也不排除男孩子會因為英雄心理作祟而不折不撓 - 我要感化佢!佢其實好善良好純真架!只係佢受蒙蔽之嘛!再唔係,就係佢太愛佢啦!

不過,我要再一次證明我與平常女生 - 甚至男生 - 的看法是很不一樣的。我不覺得這些女生討厭,也不覺得她們可惡。首先,『牛唔飲水唔禁得牛頭低』,人地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你地D三姑六婆嘈咩呀?人地都唔知幾enjoy幾happy呀!付出唔一定係辛苦架!係過程中人地都有甜頭架!唔係你估佢仲肯做咁多野咩!個女仔就更加唔使講啦!而老實說,我其實覺得那些女生還蠻可悲的。不要以為我嫉妒,我羨慕,所以才這樣說。我真的壓根兒沒有這樣的感覺。因為當一個女人的生命要依靠無數個男人去證明自己的存在價值,其實是很可憐的:如果她的生命裡沒有男人了,她還可以怎麼辦?

當然啦,我並不覺得這些女生會這樣想的:你無兵,梗係咁講啦!所以,我覺得Wyman實在是過分美化了這些『收兵女人』了:你問下呀,佢會唔會『我有時其實  都知道慚愧 我錯誤吸引一個人 訓練成類似男朋友錯體』呀?我先舉手,我唔信佢會咁諗!

Well,雖然我係無呢D傻仔係我身邊,so what?至少我有我自己呀!傻豬呢嘅,你估靠《傻仔》好穩陣呀!男人黎架!穩陣就唔係男人啦!

2012年8月20日 星期一

寒舍


各位不知道有沒有留意,其實我之前寫的6首歌不是林夕,便是Wyman填的詞。今天要寫的這首就剛好不是 - 于逸堯@人山人海 - 希望大家在看文章的時候也可以認識一下香港有才華的音樂人。于先生也有專欄的,大家有興趣可以找找看。

『試過了 沒結果 不管怎樣出錯    我只想今後好過
即使再度拍拖 我也不要飄泊巔簸    住我家 上我的鎖』

這首歌,我quote的不是chorus,是因為我覺得這首歌的精髓是在於這幾句。當然啦,你可以有你的看法。這就是歌詞的有趣之處:每個人被觸動的部分也不會一樣。

自上幾篇文之後,我這個人應該是被標籤了吧 - 只愛獨身,也鼓吹獨身,簡直就是提早鍛煉如何做好老姑婆嘛!如果是這樣,不是我文章寫得差,就是大家get 錯了。我是獨身沒錯,我喜歡現在的我也沒錯。但我不是變態,我很明白愛情就像是呼吸喝水睡覺那麼平常。所以,今天我選《寒舍》來寫,為在愛情道路上走得不順的你給一給力。

談戀愛的人很有趣:熱戀的時候旁若無人;鬧分手了又會弄得滿城風雨。一段關係會走到分手這一步其實可以說是太平常了。平常得,怎麼說呢?就是比女人需要間歇性精神排毒還平常。試想像,如果你和你的另一半不會走到結婚這一步,而你又不打算跟他一生一世,那麼最後的結局就是 - 分手。而如果一個人一輩子會談3次戀愛,那他至少會經歷2次分手 - 當然,如果你的戀愛是較為exotic的,例如一夫多妻,那沒話好說啦!

所以,由於分手這個階段是如此重要,分手後該怎樣面對自己,和用什麼態度處理以後的關係其實是一個大學問。而如果你是『俾人飛』的那個,心理上的調節就更為重要。這亦是《寒舍》這首歌的主題 - 被拋棄的你,是否『曾受傷變害怕 害怕遍地的雪花 聖誕除夕過冬 可有節目嗎 沒有節目太脫俗 怕看到煙花』?有沒有在分手後,懊悔自己為什麼放棄得那麼容易,但『縱是後悔了』,卻怎樣『也找不到他的號碼』?

不要擔心。這些都是正常的。跟一個人相依相偎那麼長的時間,突然之間,說不愛就不愛,說分手就分手,對甜蜜的過去一點留戀都沒有 - 如果對這一切一點感覺都沒有,一點觸動都欠奉,那麼你就太冷血了。所以,我從來都認為失戀的人是有privilege的 - 至少要給他一點時間recover,找回被拋棄的那個自己呀!而在那段recover的時間,一個人當然就會有很多的疑問啦:點解佢唔再愛我?係唔係我做錯D咩?接著,就會開始質疑所有的以往,例如:其實佢究竟有無愛過我?個陣佢追我,係唔係因為我易追過佢個超索女同事?一定係啦!條衰佬一定係貪就手啦!嗚嗚嗚!

親愛的。這些質疑是正常的。但我必須做那個醜人告訴你:呢D問題都係極曬氣嘅!首先,他現在已經不愛你了。對一個不愛你的人你幹嘛還花那麼多時間質疑他呢?再來,你們以前的甜蜜是實在的,沒必要質疑,尤其是他還沒先帶頭質疑,你就別自尋煩惱,想那麼多有的沒的。老實說,就算你們以往的回憶都是假的、不存在的,那又怎樣?你可以回到過去嗎?改寫歷史嗎?不能嘛!那你就當交學費,以後不再找這樣一個人就好啦!

說是容易,但做卻是極難。尤其看見別人一雙一對,相宿相棲,就更加心酸。這時間的你,我愛莫能助,而實際上也沒有人能夠幫你,因為只能靠你自己的感悟,和學會如何真正的放下那段你曾經視之為生命中唯一的那個人。其實,看似無法忘記的人,隨著時間過去了,你終究會放下的 - 即使你從前想都不敢想自己竟然能夠忘記他。

分手後的你,請勿停留在這個階段。可能,在你極度心淡的那一刻,你會想『如無聊 就看海 不必追逐真愛』,而且『間中孤單亦可愛於沙發上托腮 靜靜盼望露台花開  是否  更覺精彩』- 前思後想,還是不要相信愛情比較保險。傻瓜!人生本來就要遭遇很多錯的人、錯的事,你才會發覺找到對的人、對的事的可貴呀!工作如是,友情如是,愛情也如是。這個錯的人或許令你跌得很重,令你的自尊失落在那一次又一次的爭吵裡。但當你找到那個把你扶起來、把你的自尊一塊一塊地拾起的那個對的人,你就會發覺,其實你最應該感謝的,是那個錯的人。是他,令你明白找到幸福的美好。

不要對愛情失望。而最重要的是,親愛的你,記緊在下一次的戀愛裡面,不要把他當生活的中心。他當初愛的,是你,那個有自我的你,而不是那個生活中只有他而沒有自己的你。

『住我家  上我的鎖』 -  你的心,才是你的寒舍。

2012年8月19日 星期日

一個人的童話


來到《向楊千嬅致敬系列》的第六篇了。大家還喜歡嗎?點唱的我也收到了。但正如我前文所說,我可不能『一出就出精選』的呀!所以,如果寫到結尾了還不見你想看的那首歌,對不起了。不過,點唱都唔一定會點到你架嘛係咪先?更何況,有D野叫『encore』,而我個人係唔排除呢個可能性嘅。

『演出一場一人的童話   不必一路一直等候他    沒戀愛出現不用生活嗎   無緣騎上白馬會自行歸家
 苦戀不一定是浪漫 不必欺騙人   孤單不一定是寂寞 掛少一個人   花一生追逐動地驚天 真的太苦心  從沒王子愛惜都要做人』

看過童話故事嗎?裡面的主角不是雙雙對對,就是一大群人。從來都沒有一個童話是只有主角一個人的。看在孤單的你眼裡,真是只有心傷心淡無奈可悲 - 所以,我很不明白為什麼這首歌竟然是side-track!在這個寂寞都市裡,這首歌應該大有市場才是呀!

認識我的你,又或者透過文章認識我的你們,我想到現在為止,你們應該對我有一點點認識了吧?單身,樂於單身,也不介意與大家分享這個事實。而這首歌,我可以說,我是奉為聖旨一樣地尊敬著的。

這樣說好像很誇張。我也承認,對著我的偶像,我經常是irrational的居多。但這也是我的真實感受:無男朋友,使死咩?唔使生活落去咩?A0 有咩問題?分手大曬咩?自己一個就生存唔到咩?點解要搞到世界末日咁?對得住自己呀爸呀媽仲有其他愛你嘅人咩?

但現實就是這樣。戀愛,找到人生中的那個對的人,是人的天性。人總是想像著只要找到那個他,就可以幸福美滿地過下去,一直到死。所以,窮一生之力,追追逐逐,在那個人生的迷宮裡面,希望有那個對的人在等著自己去完滿那個每個人也想擁有的,童話。

這是很正常的事,也沒必要覺得尷尬。因為那是人性。沒有人性的人其實才可怕呢!但人性歸人性,現實歸現實。你想搵,唔代表你一定會搵到:例如,生活裡面根本搵唔到一個適合自己嘅;到你搵到覺得適合個個,佢又唔覺得你適合佢;自己好可人,但唔知點解無人識欣賞,即使已經 send 曬 signal;試過一齊,但發覺work out 唔到;work out 到,但係佢根本唔想安定落黎,佢仲想再搵下有無個好D嘅等緊佢。同樣,可能性太多,我不可能一一列舉 - 戀愛這學問實在是太多 variables,所以我依D寫作人先有咁多野寫之嘛!

當人性和現實配合不了的時候,人往往就會心淡,就會埋怨,就會質疑。點解童話從來無發生係我身上?點解隔離枱嘅情侶可以『你一啖我一啖』,但我就唔但只要一個人坐一張枱,仲要一個人清曬成個pizza?點解要有情人節呢D咁曬錢嘅節日,但係D錢就從來唔會曬係我身上?點解D人話平安夜係失身夜,但係其實平安夜都根本無人約過我出去?點解我咁可愛咁索,竟然會爭唔贏隔離班個個肥妹男人婆,俾佢搶左我暗戀左7年嘅校草?

我可愛的你,人生其實是沒有那麼多『點解』的。有時,可能是命運;有時,可能是時機還沒成熟;而更多時候,問題是出自你自己身上。而我發覺人原來真的很不樂於檢討自己的錯。講過啦!Put the blame on something or someone 是很容易的。但在過程中,你有成長過嗎?有學會什麼嗎?對你的人生有裨益嗎?如果沒有,而如果你也不想就這樣糊塗的過日子,找一個你可以信賴、不怕開罪你的朋友,問一下他的意見吧!你會有不一樣的發現的。如果你還是認為『呢個係佢嘅錯,係社會嘅錯,我永遠係完美嘅!』,咁我諗我D文真係唔適合你睇。返屋企做個個完美嘅你啦!唔阻你啦!

如果你檢討完自己之後,那個 Mr Right 還沒出現,那該怎麼辦?一個人,怎麼能完滿我人生中那個童話呢?沒錯,一個人是無法成就那個傳統的童話的。但,這並不代表你不能編寫你那個 unconventional 的、一個人的童話呀!拿我自己做例子。我每一刻也是自得其樂的。生活裡有家人朋友,喜歡閱讀舞台劇去旅行,現在還愛上寫作。時間對我而言只會不夠,絕不會過多。對我而言,現在的我,就是在編寫我自己一個人的童話。而老套一點的說,王子與公主在一起了,之後又怎樣?誰又能擔保王子永遠愛公主,公主也一生也忠貞不二,不會見異思遷?所以,我相信愛情,卻也不會輕易的擁抱愛情。留有一絲幻想空間總是好的。

和我一樣,一個人的你,其實,你並不是一個人。你擁有很多,只是貪心的你,只懂數算你沒有的。偷偷跟你說吧 - 貪心是沒有錯的!只是,在你還沒遇見那個他時,請不要灰心,不要失望,不要放棄。因為,你其實正在成就著自己那個獨一無二的童話而不自知 - 其實一個人還是兩個人真的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 - 你有編寫童話的心嗎?


收到了小部份的「點唱」要求了!寫不寫得出來還是未知數(譬如說,零號真的有點難,因為宗教方面我本人不是太熟悉。但我自己也很喜歡這首歌,加上是Wyman的詞,我應該會試一下的。),但我會盡力的!最重要是大家喜歡就好了!雖然現在看來,我打算寫十篇的《向楊千嬅致敬系列》應該要多一點點才能收尾了 - 一隻CD也多數只有十首歌,我也不能一出就出精選吧?

「旁人從不贊同 而情理也不容    仍全情投入 傷都不覺痛     如窮追一個夢 誰人如何激進    亦不及我為你那麼勇
沿途紅燈再紅 無人可擋我路    望著是萬馬 千軍都直衝     我沒有溫柔 唯獨有這點英勇」

這世界上還存在着這種愛情嗎?不顧一切,為了喜歡的人,「望著是萬馬,千軍都直衝」?先不說有沒有可能這樣的愛一個人,現實中的愛情還會有千軍萬馬阻擋在你的面前,不容許你去愛嗎?(如前文所說,如果這些千軍萬馬令你決定不再愛那個人了,那其實你還不夠愛他。)而實際上,世界上的羅密歐與朱麗葉也並不是那麼多。很可惜沒錯。但這亦是為什麼這類型淒美的愛情故事能夠流傳萬世,千古傳誦的原因 - 人人都係羅密歐與朱麗葉,我仲使咩睇莎士比亞啫?

不要誤會,我絕無否定這首歌的意思 - for god‘s sake,這是 WYMAN 的詞呀!我是絕對不敢以我 limited 的學識 judge 我永遠的偶像的!但作為一個老實的寫作人,我必須道出這個事實 - 大部分的existing relationships,也都是平淡如水的居多 - 拍拖的就行街睇戲食飯;結婚的就要忙於打理自己的家。要找漣漪,比登天還難 - 聽日唔使返工返學呀?唔使交水費電費煤氣費呀?得閒談情,不如去賺錢好過啦!

不過,我承認,我是一個愛幻想、相信愛情、也相信付出的人。雖然知道現實的不理想,但心底裡,我相信在愛情裡面,一個女孩是絕對會「一想到心儀的你   從來沒有的力氣   突然注入漸軟的雙臂」。為自己喜歡的人付出,其實並不是童話。這也是為什麼女孩子聽這首歌的時候會有同感。而我想 elaborate 的,並不是一個人怎樣衝鋒陷陣,為喜歡的人拋頭顱熱灑熱血,因而贏得喝彩。我欣賞的,是那些在背後默默為喜歡的人付出,但從來不稀罕回報的勇者。

誰在你生病的時候,悄悄為你買來一碗粥?誰在你沒辦法上課的時候,為你好好整理上課的筆記?誰知道你不愛吃洋蔥,所以不用你說一句話就把菜裡面的洋蔥都吃光光?誰知道你「姨媽」來探望你的時候你脾氣會暴躁,所以處處忍讓?誰知道你愛看球賽,即使晚睡會長暗瘡都一定會陪你去酒吧看完英超?誰為了你的生日大費周章,幫你安排一個別出生面的派對?誰知道你工作辛苦,所以特意為你學會按摩?誰特意記住你什麼時候需要剪頭髮,預先就幫你book定你御用的髮型師?誰知道你愛看 cosmopolitan,所以每期都會幫你買?誰知道你愛看韓劇,即使老套得要死,也堅持陪你一起看?誰知道你上班辛苦,心疼你,不想你迫地鐵,所以每天都會早起床送你上班?

親愛的各位,在生活中找尋那個為你《勇》的人沒有你想像中那麼難。當然了,如果你要找的是「懸崖絕領 為你亦當是平地」的那個他,那請你去看 spiderman。但如果,你學會了欣賞那個默默為你付出而不求回報的人,不論他已經是你的另一半了,還是他希望成為你的另一半但還沒,也希望你珍惜他,不要看輕他。

因為,他只是一個在愛情裡面傻傻的勇者。

假如讓我說下去


這是點唱時間 - 《假如讓我說下去》是我一個朋友很喜歡的一首歌。而其實,本人也很喜歡,所以《向楊千嬅致敬系列》之四將會是這首 - 《假如讓我說下去》。

「我想哭 你可不可以暫時別要睡
陪著我 像最初相識我當時未怕累
但如果 但如果說下去 或者
傻得我彼此怎能愛下去」

說實話,這首歌真的很難寫。因為它說的是分手。說到分手,一來,本人沒有經驗;二來,我覺得分手了,那就應該「離開 不應再打攪愛人」啦!都分左手啦,仲有咩好講?

人生,從來都是如此吊詭。這類型分手情歌為什麼會存在,而且還大受歡迎呢?說穿了,就是在一段感情裡面,變心的往往只有一方,而另一方就傻傻的、一廂情願的以為一切安好,愛情依舊,還夢想著未來呢!到時間來了,殘酷的現實活生生的在你面前,逼迫你去面對的時候,那種無助感可能只會容許你問一句「我想哭 你可不可以暫時別要睡?」(如果兩個都覺得應該分手,那實在是比中六合彩還幸運!)

我這個人比較樂觀,比較怕麻煩,比較理智,也比較能放下,對很多東西都看得很開很化。我覺得如果一對情侶要走到分手這一步,不論是因為小3、性格不合、經濟問題、性方面不協調、家庭壓力,甚至宗教壓力,其實也是廢話。如果你愛她,這些問題即使存在也不會令你想要分手。歸根究底,就是你不再愛,或是你不夠愛那個人了。所以,你無法跟他走下去。

事實總是殘酷的。而對自己愛過但不再愛的人,人也總會留有一絲絲的憐憫之心,不想把事情搞得太僵,以致傷害到那個你不再愛的人。所以,總會用不同的理由去包裝為什麼要分手:「你其實真係好好,係我嘅問題!」「我地性格都唔啱,再相處落去咪盞辛苦?我都係為你好咋!」「我呀媽無辦法接受你,我唔可以為左你放棄我屋企人!」「我鍾意左第二個,對唔住!係我嘅錯,我把持唔住!」,instead of 「我唔再愛你啦!」。

To be frank,站在一個極度理智的立場,其實我很難明白為什麼真些藉口會比一句「我不愛你」來得好。愛這種感覺,本來就是無法掌握,「無路抓」的啦!這種感覺失去了,就不一定是某一方的錯:只是當初使你們兩個走在一起的化學作用、那一點火花已經不再存在了。而既然不再存在了,分手也就很合理了!(個人而言,我覺得那些說「我地以前有咁多美好回憶,你點可以話分就分?」的人簡直就是白癡:梗係可以啦!都講左出口啦!揾個第二個仲開心,仲多回憶呀!)

但作為一個女人,我很明白不能 put the blame on someone or something 是極度痛苦的一件事 - 咩話?你話唔再愛我?點解?我做錯D咩?係咪你識左第二個?你講!你講!講呀!(最好就係男嘅做錯,再唔係就係社會嘅錯,我還是完美的。) - 非要 make it a scene 不可。而可憐的男生無法自圓其說,就只好搬出不同的藉口 justify 分手這個決定是對的。有時為了分手成功(是有一點唏噓:當初追你的時候也是如此出盡全力的呀!),甚至樂意put all the blame on himself。

所以,女生,分手不是世界末日。分手只是證明那個他不是對的人。對一個不對的人,巴巴地希望可以「假如可以說下去」,不是很浪費時間嗎?快 D 識過第二個好過啦!

2012年8月18日 星期六

稀客


寫作開始給我帶來壓力了:因為太想寫好,太想完成《向楊千嬅致敬系列》,太擔心自己沒有想法點子繼續下去。但有壓力是好事,至少證明我是認真的對待寫作,而不只是一時興起。好了,廢話不說,《向楊千嬅致敬系列》之三 - 稀客,here you go!

「為何男孩都這副德性    沒法忍受慾望停定    年輕要任性 外出要盡興       熱戀也像驅車過境
好好觀光 親手攝影    抱抱陌生的背影   然後你繼續行程 玩遍每座城   護照裡蓋上各式簽證
遊客是你 風景是我 無法避免 讓你經過 薔薇如期盛放 遊人如期過路 情人如期相愛至到分開
就像命書中批過 在最後 都化作烏有 但那天曾實在 華麗地邂逅 早發生過 好等你繼續走」

這首稀客,是Wyman (我永遠的偶像AGAIN,阿門!)的詞作裡,我很喜歡的一首。無他,我覺得他實在形容得太好太到肉了(所以我把歌詞的上半部分都copy了下來,因為只 copy chorus 的話,是不能把歌詞的意思完滿地帶出來的!)。

顧名思義,這裡的《稀客》,形容的是男孩的玩世不恭,無法專一地對待自己另一半的可悲。老實說,我認識的男生,好像也沒有誰是花花公子:無他,有多少個男人有本錢做花花公子呢?先不說樣貌身材性格口才,有多少人的家庭背景能容許男生不工作,只專心戀愛?然則,現在的工作,又有多少份是準時返工準時放工的?沒有時間,又怎麼戀愛?

但毋容置疑,雖然沒有做「稀客」的本錢(我必須強調,一定是時間不容許的錯!男生們,我無意貶低你們的魅力!),但男生有做「稀客」的傾向,又或者說,遐想,好像也是 well-known 的事實。好像我不久之前和兩個男生喝酒,可能是酒精的影響,又或者是本人實在太有做心理醫生的特質,雖然兩個都已經有另一半,但口裡說的,不是「我未玩夠架!」、「我想過D淫亂嘅生活呀!」,就是「點解!點解 office 度D女嘅咁唔掂!再唔係就好似你咁!」(我依家好差咩?!),即使自己的女朋友長得像Angelababy。

Physically,作為一個女生,我有時也很難理解為什麼男生已經有一個漂亮,性格又好的女朋友,還要找別的、分分鐘比自己女朋友還差還醜還惡頂女生來出軌呢?

但,I supposed many people will know,作為一個mentally 還挺男性化的女孩,我其實是理解的(雖然,站在女性的角度,我還是不想理解)。首先,讓我們來解構男性這種動物。男性,在遠古時代,是負責狩獵的人。「狩」性使言,來到現代,除了在事業上搏殺,感情上要忠於一個人好像也違反本性。二來,男生天生就愛面子:不要裡子,也要面子嘛!有女垂青,不就證明自己魅力驚人,外貌吸引嗎?再者,大部分的男生(我認為),好像也是不懂 say no 的動物。所以,有人證明自己的魅力,又在不懂 say no 的情況下(當然啦!除非你真係好令人頂唔順,不論是 physically or mentally speaking。試諗下,如果係一件豬扒證明自己有魅力,咁即係代表咩?即係你嘅魅力係豬扒嘅 level 囉!咁係比無魅力更慘架知無? ),男生來者不拒也好像是理所當然的,尤其是外遇之嘛,又唔係過人世,又有咩所謂?

在這些factors影響底下,男生做「稀客」其實是還蠻 foreseeable 的一件事。但,女生,不要只把責任推給男生喔!「一隻手掌拍不響」,把過錯推給別人很容易,但檢討自己卻是來得更 beneficial。例如,女生們,你們有過分緊張,過分不信任自己的男朋友,下下check住,不給他們足夠的空間,令他們只想逃而不想抱嗎?還有,懂得適時製造浪漫,為平淡的拍拖生活加添色彩,使他們不會覺得悶嗎?有沒有在他的朋友面前不給他面子,下下落佢面?不會在談戀愛以後就放鬆了,不再care自己的外在和內在美吧?有 develop 自己的興趣,不會把男朋友當作是生活的重心嗎?(其實還有很多可能的致命傷,但就不詳細說了,因為如果要詳細說恐怕說到世界末日也還沒說完!)這些,是我 observe 我朋友們的 love life 所得到的啓發。可能你會說,你又未拍過拖,你又點知呀?朋友,旁觀者清,有聽過嗎?還有,唔係樣樣野都要試過先識講嘅!有D野叫 common sense,知無?(雖然,沒有common sense 的人似乎還比較common)

話雖然是這樣說,但我十分堅信一個道理:一次不忠,百次不用。他可以出一次軌,就會有第三、第四、第五次。不是不再愛他了,而是你必須要愛自己多一點:你有多少青春多少時間可以 deal with 這些數之不盡的小3?又有多少精力原諒他一次又一次?在他願意安定下來的未來裡,如果你們真有緣分(我這人是出奇地相信緣分的),你們總會走回一起的。可能,在那個時候,是你不再願意再續前緣呢?Who knows?

其實,各位姐妹們,如果一個男孩是愛你的,他絕對會因為不想傷害你而拒絕出軌(另一個可能性,他太好人,所以不想用出軌來hurt 你;再來一個可能性,是 opportunity cost 太高,所以他無辦法risk;還有一個可能性,他怕麻煩)。而如果他明目張膽地出軌,不是知道你無論如何都不會離開他(即係佢食住你囉!),就是他根本不 care 你的感受:你離開還是留下他也 doesn't give a damn。這兩個可能性其實也就說明了:他不夠愛你,or more probably,他已經不愛你了。那你又何必哼著「由稀客路過 玩賞讚譽過   甚麼故事也沒留下」,苦苦地做那個他不再留戀的風景呢?

2012年8月17日 星期五

可人兒


“要是可愛 為何無人愛我
夜夜獨自一個 祈求誰來家裡坐坐
抬頭望鏡亦算 不失不過 到底我甚麼出錯

要是可愛 為何無人愛我
夜夜獨自一個 回來和牆壁唱盡愛歌
唱到自信恐怕亦無多 連我自己都不愛我”


我覺得這首歌十分適合我的大部分女性朋友。無他,『物以類聚』:和我相熟的女朋友們,不知道為什麼,總是單身居多。而在我的角度看,她們絕對是可人兒:不是可人兒又怎麼能做我的朋友呀?我的眼光絕對不差的呀!

但朋友,這個殘忍的現實是,如果你是單身,而你不是自己選擇單身的話(被迫選擇也是選擇。知道不?),then very likely than not,you are not 可人兒enough。為什麼我這樣寫呢?因為在這個世界上,那麼多女生,given that 大部分也是可人兒,那麼,會選擇的男生(應該說,太會選擇的男生)一定會選最適合(也就是他可選擇範圍裡面最好的)那個可人兒啊!If comparatively speaking 你不被選擇了(又或者,你offer自己給別人選擇,but for whatever reasons 你不被選擇了),what does that imply? that means, ladies, you are not good enough.

所以,Wyman(我永遠的偶像!阿門!)的詞是很對的:

『要是可愛,為何無人愛我』

簡單一句,你很可愛沒錯,但你不夠可愛呀!

好了,為了令大家明白這絕對不是人身攻擊(一定有人會說:『你做咩咁話我吖?我都不知幾可愛幾可人呀!係D人唔識欣賞之嘛?』),我願意拿自己做example。這行了吧?

我單身,未曾拍拖。絕對切合《可人兒》的歌詞了吧?很多朋友,家人也都不是沒有問過我:『喲,幾時帶男朋友返黎俾我地見下呀?』『點呀出pool未呀?我想食出pool飯wor!』這些問題從來沒有少過。或者這樣說吧!就是,每次gathering都總會有一part是討論這些issues的。如果是全女班,就會彼此問大家:究竟幾時可以脫離A0這個wud dud 的標籤呀?有沒有艷遇呀?如果是男女混合班,而又在酒吧裡面,就會說:『喂,如果你同隔離個個男嘅kiss,我俾100蚊你!』

我好彩,我面皮還不算薄,也能開玩笑,因為再harsh再mean的comments我也承受過。And seriously, I don't really care 人地點睇我:我就係我,你想點講咪點講囉!大家得淡笑,我當積陰德,下世投個好胎囉!但普遍女生(我不是普遍女生,所以我估架je!),如果在我的situation,沒男友,23年來一張像樣的成績表都未曾交出來過,咁咪好濕滯?(題外話,我是一個極度大女人主義的人。我覺得男人呢,在我的生命中,是可有可無的一種生物。托上莊的鴻福,我很早便realize a fact:如果想做,女人絕對可以做到男人的傳統duties的。例如,一個人搬六張大木枱。所以,如果人生真的有一張成績表,那我的那一張是絕對可以不需要『男人』這一欄的。)

But the fact that I don't need a BF doesn't justify that我的大部分男性朋友都treat me as a man而對我毫無遐想這個事實。當然啦,我對他們也是bro and bro,沒有什麼不應該有的遐想的。但,a girl is being treated like a man (just like what is happening now at office!),imply的除了我以一個男孩的腦袋思考以外,不就是:我沒有女人味,囉!如果將我,放進男女關係裡面,我『缺乏女人味』這個事實,已經說明I am not yet a 可人兒 who can catch boys' attention。所以,在男女關係方面看來,我不是可人兒沒錯。(其實,我拿自己做example是不太對的。因為,我非常享受著一個人的生活:自由,毫無顧忌,喜歡怎樣便怎樣,也不用對人交代自己的去向(我連跟父母交代也『有時』覺得很煩呢!)。如果你要我多兼顧一個人,sorry,我諗我仲未ready。無錯,唔係男人先會未玩夠架!女人都可以架!大男人!)

但,ladies and gentleman,人呢,沒有男朋友女朋友也不要緊。因為,一個顯然而見的事實是,人生除了愛情還有其他別的,例如,家人;例如,工作;例如,朋友;例如,興趣。無可否認,一個人『還沒有』愛情可能不夠完滿,不夠experienced。但,試問勉強自己拍拖,而其實只是為了離開單身這個狀態,又很完滿嗎?還有,人生很多東西我也未曾試過啦!例如,我還沒做過百萬富翁,那如果到死了我還是做不了,那該怎樣,跟死神說我還不是百萬富翁所以我可以不要死嗎?

所以,還單身的你,別擔心。在可惡的男生的眼中,如果你不夠可人,不能使他們踏出那一步,而你又很想、很想擁有一段relationship,那請你『查找不足』,find out what’s wrong with yourself:可能,你的social circle太小;可能,你太男仔頭;可能,你穿衣服沒有品味;可能,你只是太高不可攀,愛面子的男生不敢出手;可能,to the very extreme,你的性格很惡頂,無人想頂;可能,I am sorry to say so,你 physically 不夠appealing。但如果you don't care whether you have a relastionship or not,而你在家人眼中很可人,你的良朋也『常常提著我,這麼多好友愛我最多』的話,那麼,《可人兒》之名,你承受得起,別擔心。如果,情愛真的是『決定遺下我』,那請你愛自己多些,還有,擁抱你手裡擁有的,別數算自己沒有的。


因為,你便是你自己的可人兒。

《向楊千嬅致敬系列》

決定來一個《向楊千嬅致敬系列》。第一,我想不到有什麼題材可以寫,而用歌名去想怎樣也會容易一點;再者,因為我開始寫作以來便一直也是聽楊千嬅。這樣的致敬方式,應該是最適合的。

就這樣決定啦!第一篇,《原來過得很快樂》已經完成了。第二篇,希望今天會完成的,是這篇 - 《可人兒》。

2012年8月16日 星期四

原來過得很快樂

要在《記2012。驛》之後重新開始寫作,其實真的很不容易:因為我現在生活中最最重要最最有趣的事也已經通通與大家share了啦!那我究竟可以寫什麼呢?很老實,如果要我不再寫了,很容易。只要我以後在面書上只看,不發;只要我不把腦袋裡的想法化成文字;那我就可以和寫作說掰掰了。

但我不想。我一向喜歡文字,喜歡閱讀,也曾經幻想自己能夠成為一個寫作人,寫下自己的想法點子,得到讀者的認同。想,但從來都沒有動力。往往是想到了很多很多東西,但卻在寫的邊緣停了下來,使很多好的點子埋沒在腦海裡,不得翻身。

就這樣,我的人生過了23個年頭。當中有開心的,有不開心的。但人很奇怪,往往只會數算不如意的,不開心的,不滿足的。不能不承認,我也是一樣。很多時候都只會記住令人depress的事:例如,記住對我不好的人,但忽略對我好的人;數算著上莊時的勞心勞力,但不會去想大家一起度過的搏進過但青春無悔的時光;埋怨讀書的辛苦,但卻忘了收到Jupas offer時的興奮和那一刻下定了要努力讀書的決心;怨自己友誼路走的坎坷,但就忘了自己雖然不是相識遍天下,但懂我,喜歡我,願意與我無聊地過日晨的朋友卻從來都沒有少。

這天,我乘著地鐵(一如以往的擠逼),睡意正濃的時候,車門大開,人們魚貫出去了。就在車門要關上之前,一個嬸嬸極度匆忙的奔出來,想在車門關上之前衝出車外。整個過程很快:她的袋子重重地打在我的腰上,還狠狠的咒罵了阻著她的人(包括我),就這樣離開了車廂。而我,摸著自己的腰,極度無奈。『又要返工,又要早起身,又要逼地鐵,已經好辛苦架啦!重要俾人咁撞!重要俾人馬叉!XXX!』

就在我無限grumble,無限生氣,無限放大自己的不幸的時候,我的耳機響起了楊千嬅的《原來過得很快樂》:原來在快樂中便不必明白快樂。

在那一刻,我覺得自己很傻。人生中本來就不可能每樣事情順心順意。沒有在地鐵裡面擠迫的痛苦,沒有被撞過,又怎會顯出離開地鐵月台,踏上樓梯,走上地鐵大堂的幸福,還有『死過翻生』那種千金難買的感覺的可貴呢?

就是這樣,懷著這種傻傻的滿足感回到了辦公室。然後,我打開了面書。我發覺自己有機會寫,有機會把這些有的沒的和大家分享,是一件很快樂的事。感恩,我被撞了,然後,得到這樣的感悟。


原來安心,才能開心。原來,我過得很快樂。


PS. 今天有一件很快樂的事發生了。我的老友,期待在上海跟你相見。雖然還沒成定局,但我還是興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