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9日 星期三

野孩子


懶惰了兩天,終於再次執筆寫《向楊千嬅致敬系列》。其實我沒有信心寫得好這首歌。但不知道為什麼我很堅持要寫。除了是因為有人點唱了,亦是因為這是我第一首真正認識楊千嬅的歌。所以,怎麼說呢,就是很有寫的價值。

『明知愛 這種男孩子 也許只能如此 但我會成為你最牽掛的一個女子
朝朝暮暮讓你猜想如何馴服我 若果親手抱住 或者不必如此

許多旁人說我不太明瞭男孩子 不受命令就是一種最壞名字
笑我這個毫無辦法管束的野孩子 連沒有幸福都不介意』

每個人在人生中都總會愛上一兩個人渣。而人渣的種類可以很廣泛:例如,他是一個花心男,見異思遷,出軌當食生菜;她超級港女,最喜歡指使男生為她做這座那,也不會覺得歉疚;他很專一,但專心的對象還有朋友、家人、興趣,而妳,是最可有可無的一個,有時妳甚至會覺得自己是擺設;她對你若即若離,你也不知道你在她心目中的位置,直至有一天你在街上碰到她跟男朋友手拖手在逛街,恩愛得很。

正正因為有這些例子的存在,一個term就這樣衍生了 - 「想愛而不敢愛」。這個term其實很吊詭 - 為什麼想愛,卻又不敢愛?你會說,那是因為如果真的愛的話,我們會受傷的。不是嗎?人越大,就會發覺愛並不是無條件的。就好像有一次,我和3個男孩子去吃飯,話題不自覺邊扯到愛情。我問他們,欸,如果你們未來的另一半人工比你們高,你們接受得了嗎?他們你一言我一語,大意就是:可以,但不能高太多,最好比我少啦。我再問,比你聰明能幹又怎樣?3個男孩的答案不一樣。有一個說,生活細節上精明,其他方面笨最好啦。另一個說,我不介意take care她生活上大大小小的事,但最好她的intellectual level不要太低。最後一個就說,平均就好,但最好還是比我笨。總的來說,就是:不能各方面都比他強。我也不止一次聽男生說過,如果女生的家庭背景太好 - 正確一點來說,比他們好 - 他們會不敢追的。原來「竹門對竹門,木門對木門」的思想還是存在的嘛!

我不知道為什麼有男生會對我說因為女生是感性的動物,所以不會談那麼多條件。在我看來,女生其實比男生還要現實,還要重視條件。可能女生在挑選男朋友的時候,不會太著重物質 - 港女除外。但如果他是一個玩世不恭、「難道你又適合安定」的男生,我想除了「門當戶對」的女生以外,正常的女生也會思索再三才決定會不會「搏呢一舖」,和他「在蜜月套房遊玩過」。有guts的女生,可能就會試一下,「使死咩」;但絕大部分需要安全感的女生,就會想「擠得進你臂彎 如情懷漸冷 未算孤苦也伶仃」,那又何苦令自己辛苦呢?還有第三種女生。她不是不想愛。只是,她知道他們不會是合襯的一對。勉強是沒有幸福的,那還試來幹什麼?

在這種情況下,很多女孩子都會非常樂意代入「野孩子」這個浪漫卻痛苦的標籤中,高呼著「明知愛 這種男孩子 也許只能如此 但我會成為你最牽掛的一個女子」。但其實,世人總是把事情想得太美好,太浪漫。這個世界上並沒有那麼多痛苦的浪漫和不能愛的辛酸。你選擇不去愛,most probably 是因為,你愛的不夠深。首先,人總是為自己著想的:他是playboy,我卻不是playgirl。和他在一起,我沒有安全感,因為他會隨時劈腿。所以,這個遊戲我玩不起 - 說穿了,是因為你不能接受付出跟收獲不成正比。另一個perspective,就是你愛他,但你的愛裡不包括信任:你不相信他跟你在一起之後會專一地對你。換句話說,其實你不但不信任他,你也不信任自己,不相信自己有能力把他留住。這其實不算愛:因為真正的愛情,一定會包括絕對的信任:對他,對自己也是。

沒有勇氣踏出那一步,缺乏的,是足夠的愛。「我也笑我原來是個天生的野孩子 連沒有幸福都不介意」 - 其實你不是不介意沒有幸福,你只是還沒找到那個你願意馴服的野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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