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不想。我一向喜歡文字,喜歡閱讀,也曾經幻想自己能夠成為一個寫作人,寫下自己的想法點子,得到讀者的認同。想,但從來都沒有動力。往往是想到了很多很多東西,但卻在寫的邊緣停了下來,使很多好的點子埋沒在腦海裡,不得翻身。
就這樣,我的人生過了23個年頭。當中有開心的,有不開心的。但人很奇怪,往往只會數算不如意的,不開心的,不滿足的。不能不承認,我也是一樣。很多時候都只會記住令人depress的事:例如,記住對我不好的人,但忽略對我好的人;數算著上莊時的勞心勞力,但不會去想大家一起度過的搏進過但青春無悔的時光;埋怨讀書的辛苦,但卻忘了收到Jupas offer時的興奮和那一刻下定了要努力讀書的決心;怨自己友誼路走的坎坷,但就忘了自己雖然不是相識遍天下,但懂我,喜歡我,願意與我無聊地過日晨的朋友卻從來都沒有少。
這天,我乘著地鐵(一如以往的擠逼),睡意正濃的時候,車門大開,人們魚貫出去了。就在車門要關上之前,一個嬸嬸極度匆忙的奔出來,想在車門關上之前衝出車外。整個過程很快:她的袋子重重地打在我的腰上,還狠狠的咒罵了阻著她的人(包括我),就這樣離開了車廂。而我,摸著自己的腰,極度無奈。『又要返工,又要早起身,又要逼地鐵,已經好辛苦架啦!重要俾人咁撞!重要俾人馬叉!XXX!』
就在我無限grumble,無限生氣,無限放大自己的不幸的時候,我的耳機響起了楊千嬅的《原來過得很快樂》:原來在快樂中便不必明白快樂。
在那一刻,我覺得自己很傻。人生中本來就不可能每樣事情順心順意。沒有在地鐵裡面擠迫的痛苦,沒有被撞過,又怎會顯出離開地鐵月台,踏上樓梯,走上地鐵大堂的幸福,還有『死過翻生』那種千金難買的感覺的可貴呢?
就是這樣,懷著這種傻傻的滿足感回到了辦公室。然後,我打開了面書。我發覺自己有機會寫,有機會把這些有的沒的和大家分享,是一件很快樂的事。感恩,我被撞了,然後,得到這樣的感悟。
原來安心,才能開心。原來,我過得很快樂。
PS. 今天有一件很快樂的事發生了。我的老友,期待在上海跟你相見。雖然還沒成定局,但我還是興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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