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意外地空了出來,所以就決定把這個長長的 《記2012。驛》完成。首先,很多謝大家那麼厚道,為我說話。既然大家都覺得寸不是缺點,那我也就不打算改了(其實即使你們覺得是缺點,我也不打算改 - 我就是我呀!)其次,我本人是不覺得自己的文筆有王迪詩小姐的影子的。我想,我們兩者有點相似,是因為大家都don't give a damn to 那些我們壓根兒看不起的東西吧。其他的,我們應該是南轅北轍的(本人原本也很喜歡王小姐的作品的。但近來她的書都很騙錢:字少,圖多,收差不多100大元!所以,我對她的熱情也漸漸冷卻)。其三,我發覺自己真的享受寫,也越來越喜歡寫。當然,我不能清高的說沒有讀者我也會一直寫這些廢話啦!沒有讀者,那會有動力?沒有feedback,又怎知道自己寫得好不好?而在我深思熟慮之下,我覺得如果我要繼續寫,我必須離開facebook,可能開一個blog吧!要不然,我的創作路會走得很困難 - 有一些事,我不能當著當事人的面就這樣把他沒有expect過會被公開的事大剌剌放上來;有一些感受,我也無法當著某些人的面直接的說出來:因為他已經don't give a damn to your comment了,又何必自作多情,硬要放上facebook,迫別人和你同聲一哭,同聲一笑呢?(you know what,我最討厭是自己自作多情,冷臉貼人熱屁股,我覺得那是最最“wud dud”的一件事)。所以,如無意外,這應該是我最後一篇在facebook上發的,有關我自己的文了(對時局,對社會現象,我應該還會放上facebook的!)。如果我還有恆心,我應該會另找一處,繼續我的寫作路(Again,我希望)。其四,就是很開心我的朋友們(極少量啦)對我的文章很捧場,很支持,即使是極不organized,比隨筆還隨筆,還會看,還會like,還會comment。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是只看而不comment(總會有這些人吧!我的文筆應該不致於爛到連一個無聲讀者也沒有吧!)。如果有,而如果你現在在看這篇文章,那我要說的是:謝謝你,謝謝你花時間看這個名不經傳的我寫的文章。如果你不介意,請告訴我你的感想。即使我們不相熟,但不知為何我們會是facebook friends,也可以。
寫了那麼長,其實我還沒有進入正題。在接下來的篇幅,我希望cover的包括上海,和其實也沒什麼好說的新加坡。
上海 - 我的家
來到最後一篇才寫自己的家,是不是晚了一點?沒辦法啦,這就是隨筆,毫無logic可言的。
我很喜歡我的家。準確的說,是我的neighbourhood。我家附近就是話劇中心,所以surrounding area 都很有藝術氣息(其實都係我自己咁覺得。。。):小小的boutiques,cafes,galleries。我一直夢想能住在這樣的一個地方。不知道是不是我的landlord也感受到我的藝術細胞,他有一次跟我說:覺得這屋子跟我十分相配,問我會不會繼續住再這裡!(well,其實好明顯就係之後無人租啦!)Anyway,這某程度上說明了我跟我的家還是挺相配的。At least my landlord 係咁諗,咁就得啦!依家係佢租俾我ja 嘛!又唔係你!嘈mud q!
What else are left out?
最後的一部分,我會回歸到人 - 始終,一個地方,without people,什麼也不是。所以,我會寫的是我希望紀錄但還沒紀錄的,我在上海遇到的人。
人物篇continued - 男孩1
我曾經同男孩1說,你好難寫呀!我不知道可以怎樣下筆!他回說:「咁咪好囉!」怎樣,現在你很不爽你被寫嗎?其實我是一定會寫的,看是什麼時候而已。現在時候到了!(其實一定是到了,因為是最後一篇了!)
在這麼多個男生裡面,男孩1一定不會是最搶眼最catch到別人attention的一個:他不愛表現自己,不是最8+1,也不odd,所以才難寫!但不代表他沒有個性:教我騎單車,他是最有耐性的一個;每天上班總是最早的,即使沒有東西可以做,也從來不失場,也不會不斷complain;為了與女神合照,他很勇敢的踏出一步(我不是笑你,只是,在那一刻,我第一次見證一個男生的認真,我有一點招架不住。因為,在我的男生朋友裡面,只有8+1,沒有認真的呀!真心,我很佩服。但當我不知道該怎樣反應時,我就會笑。。。對不起!);對女朋友,(在我看來)有100分滿分啦;對office裡的小孩,也是包容有加(其實,很多時候,我估我們的想法其實是一樣的。應該是因為我們同齡的緣故吧!)。他可以說是新好男人呀!(其實,你很厚道。你自己不覺得,但這是真的!只是,你可不可以不再叫我「家姐」呢?因為,你大過我架!叫我妹instead,可以嗎?)
人物篇continued -Miss S和 Miss 東施
徇眾要求,我會再側寫一下Miss S的 (人總是對不美好的事物有一種熱愛,真令人費解)。Miss S喜歡S Shape不是我討厭她的理由(好老實,你S shape簡直係造福人群啦!如果。)而是,就像男孩2說的,做人呢,最重要是安守本分,做你應該做的(男孩2本身的用字難登大雅之堂,所以這是經過修飾的。有興趣知道原文,可以直接問我,我樂意分享。)例如,你什麼歲數呀,怎麼還把斗大的蝴蝶結放在頭上呢?例如,你(和miss東施)懂得穿絲襪嗎?知道絲襪近大腿位置的部分(就是深色了的部分)是not supposed to be seen的嗎?例如,如果你已經過20歲,而不知道熏魚是什麼,就別說出來,自曝其短,甜甜的對我說「你好叻吖!咁都知係魚!」At that moment,I understand that common sense is never common。
至於Miss 東施,其實她人沒什麼。只是一個還沒大透的小女孩。And again,first impression rules。所以,我無法對她產生好感。事緣,有一天,我們摯愛的DD進來我們的房間聊天。突然,話鋒一轉,說起明天什麼時候開會。他好像很隨意地問:「你地official返工時間係幾點吖?」
Miss 東施速答:「8:30!」(注:那是她第二天上班)
DD:「咁,你地平時幾點返工架?」
那一刻,dead air。因為,大家的上班時間由8:30至完全不appear不等,叫人點答?
突然,(其實都唔突然啦!係超速!)Miss 東施答:「『我』係8:30架!」
DD,微笑:「哦,咁聽日9:00開會啦!」
What the fuck。其實,I don't really care 幾點開會。但你那麼強調『我』是什麼意思呀?還有,我不是跟你說過這裡的人上班時間是極flexible的嗎?那麼快搶著出風頭是為什麼呢?還有還有,你不是才第二天上班嗎?就不懂先observe環境才出擊嗎?
Overall comment:我感激有她倆,才顯出我的可貴和可愛。謝謝。
人物篇continued -『樹』的老闆
說完office,我希望說一說在上海遇到的人。第一個要寫的,是我逛街時遇到的,『樹』的老闆。『樹』是一家賣皮包的小店,旅遊書也有介紹的。那天,我們大家決定『獨自去偷歡』,所以就分頭行事了。而我那天,本來是決定去『樹』一行的,但礙於逛起家附近的小街逛得太興奮了,所以就決定下一次才去田子坊,順便去『樹』。怎知,逛著逛著,竟然逛到『樹』的另一家分店。我當然十分興奮了,哈哈買到又便宜又漂亮的皮包是我的目標呀!
很快,我便已看中了一個紅色的包啦(shopaholic的威力絕對不能看輕!)就在我付錢的時候,我的口音終於catch到老闆的attention:「欸,你是哪裡人呀?」
我:「我是香港來的!」
就這樣,我們打開了話匣子。他問我香港還會紀念學潮嗎?(我還load了一load,以為他說五四運動。。。)接著,就說他們十幾人,每年都會紀念六四的。說起這些敏感的topic,他自然而然地便談起中國政府的不濟;胡錦濤溫家寶領導下的共產黨是如何貪污腐敗;人民承受著通脹的壓力,生活是多麼的困難;這個國家是沒救了,共產黨會滅亡的。由於篇幅所限,加上本人學識不高,I‘d better not go too deep into such political issues了。但,一個中國人,遇到一個萍水相逢的香港人,竟然會打開心扉,把自己心底的worries和concerns一股腦兒傾吐出來,可以想像,他的感受是如何的深。雖然,依他所言,中國人普遍是不太瞭解究竟what's going on with the Chinese government。但,我相信,一個不得民心的政府,是絕對走不下去的。懷著希望吧!老闆!
人物篇continued - 崇明島上的旅遊記者
話說,這個週末我們一行4人到崇明到一遊。乘完了船,走向碼頭附近的車站,看看要乘什麼車的時候,突然,熟悉的廣東話響起:「咦,你地香港黎架?」(語言真有趣。有時不需要知道內容,單憑口音就已經能夠打開話匣子!)原來是兩個香港人一起來崇明島旅行。就這樣,這五個男人,便一起的熱烈討論起行程來了(女人在這些時候還是不加入討論的好)。討論後,男孩123完全改變了他們兩人的行程。而同時,有數個叔叔姨姨不斷兜搭,offer我們乘他們的車,收費特廉(內地很多這些所謂黑車,原理跟taxi一樣,只是他們是無牌,也就是白牌)。他們二人十分心動,問我們有沒有興趣一起share。我們4個也沒什麼preference。在不知所措的情況下,我們問巴士上的姨姨:「這個,我們去前衛鎮,乘那個車子,他說25分鐘便到啦,你認為可以嗎?」姨姨:「可以是可以,只是安全問題啦!」就這樣,我們立刻放棄了,還衝上巴士坐好。
很不好意思(但命仔緊要吖大佬!),但因為兩個乘車不夠相宜的緣故,他們兩個也就沒坐了。到了前衛鎮,我們一起下車,自然的走到一家餐廳。其中一位說:「不如一齊食?」
就這樣,7個萍水相逢的香港人便坐在一起,吃起午餐來了。突然,其中一人(我覺得他很像陳柏霖哈哈!)說:「其實我地係旅遊記者黎架,所以一陣d餸我地要影相!唔好意思呀!」
!!!!!!!!!!!!!!!!!!!
Can u imagine?一個酷似陳柏霖的型男,然後,係,旅遊記者。成件事,係幾咁,型,同,charm。
所以,雖然我們沒有什麼很爆很meaningful的對話,但我還是要寫下來。各位,如果說,旅行中可以遇到的豔遇,我想,這個真的是很perfect很正的一個。可惜,I have 福祿壽together with me。要不然,這個部分篇幅應該會長一點(呃,可能我7篇都係講緊同一件事)。
** 我還是很喜歡你們的男孩123!!只是,你們懂的嘛,寫作是需要一點點,只是一點點,SPICE。為藝術犧牲一下下,不要緊吧?呵呵
新加坡篇
在這個突兀的時間,我要寫其實我不會寫很長的新加坡之旅了。不會寫太長,是因為那段時間心情不算很好。再加上我跟新加坡八字不太對,無法很喜歡這個地方,所以感受也不是太深,以致我沒有太大的動力去寫下我遭遇過的人和事。
要說的,其實是,新加坡本身沒什麼問題。可能,只是我挑剔,不喜歡特意塑造的完美。可能,是因為我沒有把握時機認識新朋友,所以無法對這個地方建立感情。可能,是因為我只顧著讀書,忽略新加坡的美。可能性太多,而我也不能一一細數。只總結一句,新加坡,我去了一個月已經想走了;但上海,我到現在還不想走。就是這樣。
The Finale
寫到這裡,我已經寫了三個小時,亦已經聽了楊千嬅三個小時了。開始了三天,已經開始愛上了寫作,經常苦思究竟有什麼可以寫,可以分享,以致在office有人叫我,我也充耳不聞(對不起!)。
其實,我開始寫這篇文章,完全沒有plan過寫什麼,分享什麼。有時在office放lunch,我也會問男孩123寫什麼好呢?(雖然,他們的答案永遠只會令人無奈,毫無建設性),但你也可以想像,我寫作是如何地random和unorganized(所以,我看回自己的文章,都會覺得好混亂呀!)但來到這一刻,我覺得是時候為《記2012。驛》寫下一個句號了。因為,有關我的壞心情,我覺得應該停了。2012年對我而言,很重要,而這也是為什麼我會花那麼多時間把這些東西都寫下來。如果說,上莊把我從溫室拉出來,那麼2012就是正式把我帶到現實的一年:痛苦,但是必須(和上莊一樣)。很開心,我有長大的機會,而不是一輩子在溫室裡被呵護、疼惜著。
朋友,謝謝你們。知道你們都在,是我寫作,以及我繼續向前跑的動力。我打從心底裡知道,友誼可以很鞏固,也可以很脆弱。有心維繫,可以友誼萬歲;無心的話,可以不堪一擊。而這一刻,我和你還稱得上是朋友,是上天的眷顧。但上天什麼時候拿走我們做朋友的緣分,很難說。可能永遠不會,但也可能下一秒就拿走了。所以,『活在當下』,是我的一個好朋友在今天下午對我說的。很老套,但準確。盼望,我剩下來的朋友們,不會離我而去。那是,我還想堅信的,都市的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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