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4日 星期五

MR.


繼續《向楊千嬅致敬系列》!昨天靈感欠奉,有一點想放棄的時候,晚上看從香港帶來的Cosmopolitan,信心就全回來了。哪個作者我就不說了,因為她應該還蠻多粉絲的。但篇幅短不在話下,連內容都老生常談到不得了!我再想一想自己的作品,怎麼都不覺得自己有那一篇是比她差的呢?就這樣,靈感不知道怎的就來了!可惜今天office的network很有問題,加上突然有事情要做,所以要擱到晚上才能發文了。

轉眼就來到第十篇了。『十』這個數字不知道為什麼總是特別的、好像代表了一點什麼。是什麼我不知道,但由於要紀念『十』這個數字,就『賣大包』跟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愛情觀好了!我是很變態的。如果我在K房唱這首歌,我會很大聲的對所有人說:『呢隻歌我係點俾我未來老公聽架!』

『不必加班去贈我鈔票 不必溫書去入劍橋  不必飛車去讓我心跳 毫不重要你想我喜歡你 甚麼也別要改 從來無人嫌你這樣 你這樣才像你』

不知道你們有沒有遇過這樣子的朋友呢?已經有另一半了,但還是經常挑剔他、質疑他、處處找他麻煩。例如,她找到的那個他,十分穩重。雖然做公務員不會賺大錢,但一定不愁生活。漸漸卻又眼紅人家的男朋友高薪厚職,又是IBanker,有社會地位,忍不住就拿他與別人比較:『你睇下人地呀!同你同期畢業,已經賺緊10萬蚊一個月啦!你?咁多年都係得個2萬幾3萬頭!無鬼用架你!』;認識他的時候覺得他樸實、不浮華、節儉,但現在就嫌他穿衣沒有品味,逼他進修fashion的知識,帶他shopping,要他穿不適合他的衣服,只為了帶他出去見人時不失禮自己;當初喜歡他性格隨和,什麼都無所謂,但慢慢卻嫌他沒有上進心,過分追求生活品味,工作上卻又不夠搏殺;在Club裡面結識他,喜歡他會玩不會悶,還會令你笑;時間過去了卻又不滿意他身邊太多女性朋友,令自己缺乏安全感。

人總是貪心的。當初喜歡的那個他,時間過去了,總會有地方讓你看不順眼,令你想要去改變他。雖然人總是吹毛求疵的多,而缺點這種東西實在是需要多點時間才會浮現出來,但為什麼相處久了,他的優點竟然縮小了,缺點卻被放到無限大呢?是你覺得不能再忍受他的缺點,還是其實你已經不想再忍受了?如果他改變了,你因而多愛他一點,那其實你是愛真實的那個他,還是那個因為你要求,所以才改變了的那個他?而如果他改變不了,你是不是就不再愛他了呢?如果是這樣,那你其實只是喜歡一個你塑造出來的理想對象,而不是那個他,不是嗎?

人一定會有缺點。而對我而言,喜歡一個人,就是喜歡他的全部 - 很多人都這樣說過,這觀點也已經變成老生常談了吧?但別說我老套,我一直是這樣相信著的 - 我不覺得自己完美得毫無缺點。所以,我也不可能要求我的另一半是一個完人吧?

而為什麼我會說這首歌代表了我的戀愛觀呢?其實是因為我look for 的那個Mr. Right一定要有缺點。聽起來很荒謬是不?其實不是的 - 因為我相信當這兩個不完美的人在一起之後,他們會成為最完美的一對。呃,這樣說好像很抽象,但其實很簡單:我相信這世界上會存在著那麼一個人,我們能夠互補對方的缺點,同時把彼此的優點放大。我承認,我一直是這麼幼稚地認為著的。只是我還沒找到那個對的他。所以,如果有朝一日我戀愛了,然後我發覺我不能包容他的缺點,那我不會試圖改變他 – 因為我們根本就不合呀!更何況,他總會找到那個對的她,能夠使他的缺點變成優點,同時把他的優點放得更大 – 那我又何必破壞上天的安排呢?

『寧叫人打仔,莫教人分妻』,我梗係唔敢叫大家快D飛左你唔想再頂嘅個個佢啦!更何況,這只是我幼稚的愛情觀而已,你相信的跟我相信的不一定就會一樣。但如果,你對著你現在的那個他以及他的缺點,你不覺得『已經夠喜歡你 甚麼也沒缺少 從來無人嫌你這樣 你這樣才像你 怕你變了尋遍世上 再也沒人像你』,then more probably than not,well,I should say,in fact,you two are not a perfect match. 而其實,唔係perfect match係唔緊要架 - as long as what you are looking for is not something perfect, but just a random “M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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